各高职院校原则上按不高于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70%的比例,向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申报2022年度高职单招计划。其中,各高职院校要单列招生计划专门招录退役军人考生。
(一)招生对象
1.下列人员可以参加报名:
凡具有本省户籍、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的退役士兵均可报名参加此次高职扩招。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含对口招生)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再重复报名,考生可直接进行高职扩招志愿填报。
2.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已被2020年我省普通高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单独考试招生等录取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2020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新生;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填报志愿及录取等工作由省招办统一安排。8月底、10月份,省招办将组织两次高职扩招补报名工作。
(二)考试形式。
考试主要以扩招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为主,对于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扩招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9月份、10月份,省教育厅将组织两次高职扩招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退役士兵,可免试录取进入扩招院校学习。
(三)学习形式。
扩招院校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分类教学、分类管理,可以采取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在校学习和社区(企业)学习、“送教上门”“送教下乡”“送教入企”相结合、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相结合等多种教学形式。学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全日制的学习形式或者工学交替、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学生可以利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学生考核以全日制高职相同专业实施的课程标准为依据。
(四)学籍管理及学历证书。
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退役士兵,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