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指工程承包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一般由取得国家注册的建造师担任。我国的施工企业在进行施工项目管理时,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度。项目经理必须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之后才能上岗。
施工项目经理的工作内容
(1)负责工程项目从工程施工准备开始直至验收交工,以及签证结算的全过程施工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制工程周、月及年度施工计划,对项目实施的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及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的最终实现负责。
(3)制定安全技术生产措施,负责编制项目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劳保用品、资金等的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4)建立健全工作联系相关制度,与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总分包单位等保持良好的协调关系,积极配合完成监理、质量监督和消防局等单位的检查验收工作。
(5)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加强项目预算、成本管理。审定月度成本分析报表,对各项工程资金的回收、开支进行有效控制。注重成本信息反馈,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6)负责向监理、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各种现场签证、工程款项结算,以及作好现场原始签证记录,充分完成工程索赔事宜。
(7)组织施工现场布置规划,包括供水、供电、加工场地、库房和办公休息区域等协调工作,解决工地一切协调问题。
(8)负责项目实施过程所有技术性文件和资料的完善、报验和移交等工作。
(9)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的制作和报审,参与竣工验收至合格,完善竣工后的工程保修和项目管理工作的经验总结。
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的能力
(1)具备好的自身道德素养,不徇私情、不利己;具备相关法律知识。
(2)具备一定的项目组织管理能力,良好的表达和综合协调能力。
(3)有5-8年以上的项目驻场工作经验。
(4)能够对项目的工程技术和施工情况进行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及目标管理;负责对公司所开发项目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各方协调、工程成本等进行全面的控制、管理、监督。
(5)做好对外的联络、交往,化解矛盾,平衡关系,维护良好的建设环境;负责协调工程建设相关各方的业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