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之一,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即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有三种折旧方式---直线折旧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而加速折旧法在具体实务中,又分为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两种。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一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双倍直线法折旧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同时,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最后两年或者(当采用直线法的折旧额≧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折旧额时),将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其计算公式有:
(1) 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3)月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4)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 - 累计折旧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双倍余额递减法优点:固定资产使用前期提取折旧多,使用后期提取折旧逐年减少,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
缺点: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以固定资产使用年数倒数的2倍作为它的年折旧率,以每年年初的固定资产帐面余额作为每年折旧的计算基数,但由于在固定资产折旧的初期和中期时不考虑净残值对折旧的影响,为了防止净残值被提前一起折旧,因此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最后两年中,折旧计算方法改为平均年限法,即在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的帐面余额减去净残值后的金额除以2作为最后两年的应计提的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