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硕士研究生种类比较复杂,可以从以下角度划分:
(1)按攻读学位等级的不同,分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硕士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博士生”)两级。
(2)按学习方式不同,分为脱产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
前者指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后者指在学习期间仍在原工作岗位承担一定工作任务的研究生。
(3)按学籍管理的不同,分为学历教育研究生和非学历教育研究生。
前者指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含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免试和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自行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被录取后,获得研究生学籍。毕业时,若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均符合学位条例的规定,可获硕士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后者指不参加国家统—组织的入学考试,没有学籍。学生参加研究生课程研修班学习,按教学计划修完课程,并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申请学位的资格,再通过硕士论文答辩,可以获得学位证书,但没有研究生毕业证书。
(4)按学习经费渠道不同,分为国家计划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简称委培生)和自费研究生。
其中,国家计划招收研究生又分为非定向研究生和定向研究生。
①定向培养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通俗的说就是你上学的学费,单位帮你出,你毕业以后回到该单位工作)。非定向指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
②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录取时要签订合同,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
③自费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自己提供,有时候也可以从导师科研经费中开支,或获取社会赞助。
(5)按照专业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
其中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目前,我国学术型学位按招生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3大类,13大类下面再分为110多个一级学科,一级学科下面再细分为386个二级学科,同时还有招生单位自行设立的760多个二级学科。
专业学位为具有职业背景的学位,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目前,专业硕士学位包括: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ME)、法律硕士(J.M)、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MPH)、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等47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