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安全标准
(1)国标:卫健委制定+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标准编号;
(2)地方标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卫健委备案+被吸纳入国标后即行废止。
(3)企业标准:鼓励+严格+省级备案
2.生产许可制度:食品生产、销售、餐饮需要取得许可;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需要取得许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许可。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3.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机构、行业协会禁止以广告或其他形式推荐食品。
4.消费者组织不得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5.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须经国务院食药监管部门注册。
6.婴幼儿食品
①生产企业应当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向省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②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③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7. 食品安全事故:事前预案(三级预案:国家、地方、企业)+事中报告(层层上报)+事后处理。
8. 食品安全责任,重点是民事责任:首负责任制(找谁谁就赔,他责可追偿)+10倍罚则(价款10/损失3,最低1000元/退一赔三,最低500)+司法解释新增(网购平台的责任 、辅助者责任、公共交通运输的承运人责任、承诺责任)+无效抗辩(①“知假买假”抗辩无效;②“赠品”抗辩无效;③有检验合格证抗辩无效;④未造成人身损害抗辩无效;⑤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仅以符合出口地食品安全标准或经过检疫为由抗辩无效。
)+公益诉讼
重点:本部分重点内容是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控制、食品安全事故、法律责任。
考情:食品安全法每年客观题考试必考,难度不大,重点需要同学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