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消防员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身高170厘米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心理都健康。
除此之外,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优先招录;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还可以进一步放宽。
消防员的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管理处防火安全条规,制定防火、疏散和灭火战斗计划。
2、协助各部门制定部门防火安全计划,并定期检查其落实情况。加强重点部门和部位的防火工作,把重点部位的防火工作落实到人。
3、定期对灭火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商量整改,发现重大隐患或解决不了的问题,用书面形式向上级领导汇报,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熟悉管理处内建筑布局结构、建筑材料的特点、紧急情况时的疏散计划与路红、消防设备的配备和设置情况。
5、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火警报告,立即赶赴现场,发现火情,应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同时将火势情况、地点报告保安队主管和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6、给来管理处施工的单位或个人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申请。
7、对管理处内的各种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等)实行监管。经常检查各部门有无火情隐患,并督促及时整改,杜绝不安全因素。
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档案。
9、同当地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接受消防部门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