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的设计及设置
2)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设计容量
①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设计容量: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不超过3200 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结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 200 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②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设计容量: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 1600 点,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结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 1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 10%的余量。
3)总线短路隔离器的设计参数
(强条)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 32 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注:(强条)高度超过 100m 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
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4)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设置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有人员值班的房间和场所。
安装在墙上时,主显示屏高度为 1.5-1.8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小于 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小于 1.2m。
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在特定条件,可设置在无人员值班的场所:
本区域无需要手动控制的消防联动设备
本区域报警控制器所有信息在集中报警控制器上均有显示,且能接收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联动控制信号,并自动启动相应的消防设备设置的场所只有值班人员可以进入
5)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①点型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半径
②安装间距要求:
在宽度小于 3m 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点型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 10m;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 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 1/2。
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0.5m。
点型探测器周围 0.5m 内,不应有遮挡物。
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 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0.5m。
③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设置数量
④在有梁的顶棚上设置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时应注意:
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小于 200mm 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 600mm 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应至少设置一只探测器。
④在有梁的顶棚上设置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时应注意:
当梁间净距小于 1m 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锯齿形屋顶和坡度大于 15 度的人字形屋顶,应在每个屋脊处设置一排点型探测器。
房间被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 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应至少安装一只
④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应考虑探测器的探测视角及最大探测距离,探测器的探测视角内不应存在遮挡物;应避免光源直接照射在探测器的探测窗口;
单波段的火焰探测器不应设置在平时有阳光、白炽灯等光源直接或间接照射的场所
⑤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探测器的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 0.3m~1.0m,距地高度不宜超过 20m;相邻两组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14m,探测器至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7m,且不应小于 0.5m,探测器的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 100m;探测器应设置在固定结构上;
⑥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探测器在保护电缆、堆垛等类似保护对象时,应采用接触式布置;在各种皮带输送装置上设置时,宜设置在装置的过热点附近;
设置在顶棚下方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至顶棚的距离宜为 0.1m。探测器的保护半径应符合点型探测器的保护半径要求;探测器至墙壁的距离宜为 1m~1.5m;
⑦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非高灵敏型探测器的采样管网安装高度不应超过 16m;
一个探测单元的采样管总长不宜超过 200m,单管长度不宜超过 100m,同一根采样管不应穿越防火分区。采样孔总数不宜超过 100 个,单管上的采样孔数量不宜超过 25 个。
当采样管道采用毛细管布置方式时,毛细管长度不宜超过 4m。
L=L1+L2+L3≤200m,L1、L2、L3≤100m
采样管(L)上采样孔总数不宜超过 100 个,单管(L1、L2、L3)上的采样孔数量不宜超过 25 个
⑧其他说明
(1)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不大于 15%时,探测器应设置在吊顶下方;
(2)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大于 30%时,探测器应设置在吊顶上方;
(5)地铁站台等有活塞风影响的场所,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为 30%~70%时,探测器宜同时设置在吊顶上方和下方。
6)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每个防火分区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 30m。
设置部位:疏散通道或出入口处,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在墙上,距地面 1.3~1.5m。
7)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的设置
每个报警区域宜设置一台,当一个报警区域包括多个楼层时,宜在每个楼层设置一台仅显示本楼层的区域显示器。
8)火灾警报器的设置
火灾光警报器应设置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消防电梯前室、建筑内部拐角等处的明显部位,且不宜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具设置在同一面墙上,声压级不小于 60dB,环境噪声大于60dB 的场所,声压级应高于背景 15dB,设置在墙上距地面大于 2.2m。
9)消防应急广播的设置
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防火分区任意位置到最近扬声器不大于 25m,在环境噪声大于 60dB 的场所,声压级应高于背景 15dB,设置在墙上距地面大于2.2m。
10)消防专用电话的设置
泵房、风机房等应设电话分机设有火灾自动报警按钮或消火栓按钮处,宜设置电话插孔。
各避难层每隔 20m 设置一个电话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