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法
1.直观演示法:具体形象思维是3-6岁幼儿的主要思维形式,它依赖于事物的具体形象、表象及表象的联想,需要依靠老师提供直观的材料进行思考。借助直观的演示,可以使得一些较为抽象的知识具体化、形象化,从而有助于幼儿的理解和感受,促使幼儿很快的进入教学情境中。
2.小组合作教学法:“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合作是幼儿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立足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素质。在教学中教师采用小组合作法,不仅能够促进师幼、幼幼之间的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交流与互动,实现资源的共享,也使得幼儿感受到学习是一件愉快的事情,促进幼儿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和谐发展。
3.探究发现法:杜威认为,儿童具有调查调查和探究的本能,探索是幼儿的本能冲动,好奇、好问、好探究是幼儿与生俱来的特点。第斯多惠认为,知识不应传授给学生,而应引导学生去发现它们,独立地掌握它们。因此,让幼儿主动参与问题的探究,使得他们在与材料相互作用中发现问题之所在,并能积极探究问题的解决方法,才是真正顺应了儿童生命发展的需要。因此教师要为幼儿提供广阔的空间与充分的时间,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材料,鼓励幼儿在寻找资料、调查采访、实验操作等动手、动脑、动口的探究过程中掌握有关的知识与技能、体验探究的乐趣,并在此过程中学会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4.操作练习法:在幼儿园的各类教育教学中,几乎离不开动手操作,它是幼儿自主选择、自发探索、主动活动的一扇智慧大门,幼儿很多知识经验和技能是在动手操作和练习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活动是认识的基础,智慧从动作开始。”因此,教师要给幼儿提供动手操作与练习的机会,让他们在与材料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丰富感知经验,巩固操作技能,提高动手能力。
5.视听讲结合法:“视”是指教师提供具体形象的讲述对象,如实物、录像、图片、图书、情景表演等,让幼儿充分地观察“听”是指教师用语言启发、引导、暗示、示范等,让幼儿充分地领会“讲”是指幼儿自己讲述。这三方面要有机结合,缺一不可。“视、听”是为“讲”服务的,在“讲”的过程中,促进幼儿语言能力的发展。这是幼儿学习讲述、发展幼儿连贯性语言的有效方法。
二、学法
1.分享式学习法:伯纳说过:“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交换之后每个人还是一个苹果,你有一种思想,我有一种思想,交换后每个人可拥有两种思想。”在师幼互动的过程中,当幼儿与教师的兴趣、智慧在共同的问题上集合时,双方会在认知、情感、社会经验等方面进行积极的交流、互动,幼儿可以分享老师丰富的经验,教师可以分享幼儿独特的视角。
2.体验式学习法:当幼儿在学习过程中有所感悟并且感到有冲动、要整合这种感悟于整个心灵时,这样的学习才是有效的学习,才是符合孩子生命内在生长所需要的学习,因此,在幼儿园各领域的教育教学中,要给幼儿创设身临其境的情景,让幼儿在亲身体验社会角色的过程中加深对社会,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从而促进其亲社会行为的发展。
3.观察学习法:观察是获取周围世界信息的源泉,是儿童认识世界、增长知识的重要开端。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观察对于幼儿之必不可少,正如阳光、空气、水分对于植物之必不可少一样。在这里,观察是智慧的最重要的能源。”观察可以丰富幼儿的感性经验,扩大幼儿的眼界,发展幼儿的感知能力,培养他们对周围事物的兴趣和求知欲,对其以后获取知识、认识世界、发展智力及良好的心理品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4.情景表演法:现场或通过录像向幼儿展示生活情景,也可以是幼儿或幼儿与教师共同表演的情景。让幼儿观察和分析情景中所涉及的问题。由于情景表演的主题源于幼儿的现实生活,因而能激发幼儿的兴趣,较好地帮助幼儿认识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同类问题和冲突,树立正确的健康态度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