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时候需要填写一个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目前最新版本的申请表里没有申请事由一项,只有申请人的一些基本信息,本人简历、所学专业、申请任教学科、户籍所在地、现从事职业等一些内容,以下是具体表格模板:
本表一式两份,封面及表格第一页由申请人填写,第二页由教师资格认定评议委员会和认定机构填写。
另外关于教师资格证认定,还需要了解以下几点:
(一)教师资格证由谁认定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教师资格证认定由谁申请
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和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期限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规定,并以适当形式公布。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提出申请。
(三)教师资格证认定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5.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
(四)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如果考生已经通过了笔试和面试,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合格证明有效期是3年)到有关部门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否则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成绩会被作废,这样笔试和面试付出的努力都会功亏一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