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五月下旬,报名时间在每年的10月至11月。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一、初级会计考试科目及大纲
(一)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二、初级报考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与考试地点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