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清理根据固定资产处置方式的不同:(1)因已丧失使用功能(正常报废清理)或因自然灾害发生毁损等原因而报废清理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收支。(2)因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应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固定资产处置的核算一般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产生的清理净损益,依据固定资产处置方式的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的方法:
第一,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报废清理产生的处理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如为净损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贷记“营业外收入”;
第二,因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借记“资产处置损益”,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因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固定资产处置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贷记“资产处置损益”。
具体会计分录为: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发生的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3)出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保险赔偿和残料
借:其他应收款、原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5)清理净损益
①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毁损、报废、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
资产处置损益(正常出售、转让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②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正常出售、转让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