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
等级 1.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对应原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2.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对应原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3.初级消防员(对应原初级灭火救援员)。
二、职业能力特征及学历要求职业要求: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动作协调、反应迅捷。(各学校在招生时需对考生进行审查,报考考生如存在身体残疾等不符合职业能力特征的,鉴定站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 学历要求:初中毕业。
三、报名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1.经过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1.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化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注:①“本职业”是指建(构)筑物消防员,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从事主要工作包括: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消防安全管理等。②“正规职业培训”是指经正规程序审批的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按照初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初级消防员: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四、报名所需资料 一)初级1、完整填写电子版《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信息确认无误后,在指定位置签好姓名和时间,并在相应位置粘贴电子版照片)。2、完整填写电子版《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两张(信息确认无误后,在相应位置粘贴电子版照片)3、相纸版免冠彩色蓝底小二寸证件照片2张(须与电子版照片一致,用裁相器裁好后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待制作准考证和职业资格证书时使用)。4、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扫描件一张;5、初中及以上学历证书电子版扫描件一张(如学历证书丢失,可提供本人户口本及本人页复印件且满足初中及以上学历要求);6、资格凭证(提交以下两类材料之一即可):① 初级职业培训结业证书电子版扫描件一张② 所在单位出具的连续从事1年以上消防职业工作证明及所在单位1年以上社保证明电子版扫描件。备注:考生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一旦申报将无法更改,所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二)中级1、完整填写电子版《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信息确认无误后,在指定位置签好姓名和时间,并在相应位置粘贴电子版照片)。2、完整填写电子版《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两张(信息确认无误后,在相应位置粘贴电子版照片)。3、相纸版免冠彩色蓝底小二寸证件照片2张(须与电子版照片一致,用裁相器裁好后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待制作准考证和职业资格证书时使用)。4、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扫描件一张;5、初中及以上学历证书电子版扫描件一张(如学历证书丢失,可提供本人户口本及本人页复印件且满足初中及以上学历要求);6、资格凭证(携带以下三类材料之一即可):(1)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电子版扫描件;中级职业培训结业证书电子版扫描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2年以上消防职业工作证明电子版扫描件;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所在单位2年以上的社保证明电子版扫描件。(2)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电子版扫描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4年以上消防职业工作证明电子版扫描件;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所在单位4年以上的社保证明电子版扫描件。(3)所在单位出具的连续从事6年以上消防职业工作证明电子版扫描件,所在单位6年以上的社保证明电子版扫描件。(4) 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电子版扫描件一张。备注:考生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一旦申报将无法更改,所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其他材料所有附件内需填写的统计表(信息、缴费明细必填)。
五、收费标准1.初级考试:305元/人。(含报名费5元/人,理论考试费50元/人;初级技能操作考试费250元/人/次。)2.中级考试:395元/人。(含报名费5元/人,理论考试费50元/人;中级技能操作考试费340元/人/次。
六、考核方法和标准 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全国统考,闭卷笔试方式,时间100分钟;理论考试试卷由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命题。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考核标准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中相应等级的基本要求实施。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理论考试 考试时间:国家统一安排3、6、9、12月份。考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技能操作考核 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安排,具体时间将在理论考试结束后进行网络公告或者电话通知。
八、注意事项 1.鉴定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鉴定考试单项不合格的可只报名参加该单项的考试(核),费用按单项考试计收。 2.在资料复审结束后,鉴定站还将对申报资料的真伪进行再次审查,如若发现考生提交虚假资料,或者有单位或者个人协助考生出具虚假证明的,将按照考试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将追求其法律责任。 3.理论知识统考采用标准化答题卡形式,考生要自带2B铅笔、橡皮和黑色中性笔等考试文具,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 4.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时,请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全的,将不得参加考试。 5、考生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一旦申报将无法更改,所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