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代办时需要职工提供和确认哪些信息
(1)向职工确认是否需要单位代为办理年度汇算;
(2)核实个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其中,手机号码缺失或不准确的,纳税人将无法收到税务机关的反馈信息,可能给纳税人退税或者补税产生影响,进而给纳税人带来损失;
(3)如职工告知有补充收入、扣除项目的,请其提供相关收入及纳税、扣除等明细信息;
(4)如果职工需要补税,需确认是需要单位统一缴纳还是个人自行缴纳;如选择自行缴纳的,需告知职工在单位代为申报后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缴纳;
(5)如果职工需要申请退税,请协助核对退税银行账户是否为员工本人账户,推荐使用工资卡接收退税.
2、如果员工提供的信息不准确、办错了,谁负责
纳税人对其提供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果因员工提供信息不准确、办错了,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方式
1、自己办
纳税人自行办理
纳税人可以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解决办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
对于因年长、行动不便等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特殊困难的,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还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2、单位办
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
考虑到多数纳税人主要从一个单位领取收入,单位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掌握的比较全面、准确,为更好地帮助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公告》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指保险营销员或证券经纪人)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
如纳税人向这些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这样有利于继续发挥源泉扣缴的传统优势,尽最大努力降低纳税人办税难度和负担.
同时,税务机关将为扣缴单位提供申报软件,方便扣缴义务人为本单位职工集中办理年度汇算.
注意:纳税人选择由扣缴义务人代办年度汇算的,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同时将除本单位以外的2019年度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扣缴义务人,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请人办
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条件,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年度汇算.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提醒:扣缴义务人或者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如果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可以要求其办理更正申报,也可以自行办理更正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