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要做哪些凭证
财务出纳怎么写会计凭证
出纳要做哪些凭证,
出纳是不需要做记账凭证的,只需要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所有的原始凭证在月末都要交给会计,由会计做记帐凭证登帐。
出纳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
财务出纳怎么写会计凭证
出纳员编制填写的记账凭证通常有两类:
一类是通用凭证,即不分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只用统一格式的“记账凭证”来处理所有的会计业务;
一类是分录凭证,即由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共同组成一套记账凭证,分别处理货币资金收付业务与转账业务。其中收款凭证与付款凭证是出纳使用的专用凭证。以分录凭证为例,出纳员在编制记账凭证时,应在以下三个方面特别注意。
首先,应该要明确“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使用范围。所谓的收款和付款,指的是单位收进的货币资金,其中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绝不是单指现金的收付。某些单位在自行设计印制的记账凭证中,将收款凭证印制成“现金收入凭证”,将付款凭证印制成“现金付出凭证”,用来专门处理现金收付业务,而把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用“转账凭证”处理,这就更不规范了。
其次,要正确填写有关内容。
记账凭证一般有七个要素,应按顺序填写有关栏目。
一是要按记账日期填写年、月、日,且年份要写全称;
二是按货币资金的收付事项分别编制“字号”,“总字号”一般留给会计员填写;
三是按业务内容简洁而清楚地填写摘要,不仅自己记的账能看清发生了什么业务,让会计员也能从记账凭证上看清发生了什么业务;
四是依据收付款凭证分别填写有关货币资金科目,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对应科目。一般来讲,收款凭证上“借方科目”在凭证上方,可按业务内容分别填写“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名称,其对应科目位置在凭证栏目内;反之,付款凭证上“贷方科目”印制在凭证上方,可按业务内容分别填写“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名称,其对应科目位置在凭证栏目内;
五是将发生额清晰地填入同行对应科目的金额栏;
六是按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填写附件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