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客票是否能作为报销凭证
电子联行往来的会计凭证有哪些
电子客票能作为报销凭证使用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54号)规定,《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行程单》纳入税务发票管理范围,中国民用航空局经国家税务总局授权,负责全国《行程单》的印制、领购、发放、开具、保管和缴销等管理工作。
电子联行往来的会计凭证有哪些
电子联行使用的会计凭证有以下三种:
1.电子联行转汇借(贷)方清单。此清单一式三联。*9联为发报依据,由发报行录入员凭以录入电子计算机发往转发行;第二联为记账联,发报行作为与汇出行往来科目的记账凭证;第三联是回单,由发报行加盖转讫章后退汇出行。
2.电子联行往账借(贷)方清单。此清单一式两联。*9联由发报行作为与汇出行往来科目的记账凭证的附件;第二联发报行作为电子联行往账卡片。
3.电子联行来账借(贷)方清单。此清单一式三联。*9联收报行作为电子联行来账卡片;第二联收报行作为与汇入行往来科目的记账凭证的附件;第三联由收报行加盖转讫章后交汇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