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保管期限是什么
会计凭证保管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会计凭证保管期限是会计凭证必须被保存一定期限的规定,其期限一般以纳税年度或记账日期为单位。会计凭证保管期限是有立法规定,也可以由企业自行确定,不同的凭证保管期限也不尽相同。根据《会计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财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十年。此外,《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保存原始凭证和账簿本纳税年度终了后的六年。此外,个人的账簿本和原始凭证则须至少保存五年。
拓展知识:
会计凭证是会计活动的数据来源,它记录了各项会计活动,是会计活动证明有效性的重要依据,它是企业财务会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凭证的保管,是企业财务会计活动做到规范化和系统化的基础,是实施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的必要条件。因此,会计凭证的有效保管期限,对保证经济运行的有效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会计凭证保管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会计凭证保管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发布了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将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并将原附表1、2中保管期限为3年、5年、10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10年,将保管期限为15年、25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30年。
其中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主要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已延长至30年,其他辅助会计资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长至1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