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维修配电装置时必须遵守以下安全事项:
1)进行维修前必须将其前一级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挂停电标志牌。然后用验电笔检查确认被维修装置已断电,才能可进行维修;
2)维修时,必须有两人在场,一人维修,一人监护;
3)维修人员必须是熟悉配电装置的专业电工人员;
4)维修人员必须佩带电工防护用品,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5)更换电器必须与原规格一致,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替代用品;
6)维修时,不得随意改变原配电装置接线,不得随意拆除原配的电器开关;
7)维修结束时,应脱离配电装置,然后由电源侧开始逐级合闸通电,用验电器确认电源接通后,依次再向下一级通电试验;
8)维修结束后,同时摘除上一级电源开关悬挂的停电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