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各省份高考改革计划,包括河北省在内的的八个省份将于2023年实行新高考改革。
自2018年启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到2023年实行新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制度。
初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2023年开始,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将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新机制,简称“两依据、一参考”。
2023年起,6月份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学科,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条件成熟时探索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选择考由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选择考从2023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当年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
等级赋分的规则:考生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
考生志愿由“专业(类)+院校”组成,采取一所院校一个招生专业(类)为一个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具体批次设置、志愿数量及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设置等将另行公布。
2023年3+1+2模式新高考8省市中,重庆和河北、辽宁规则相同,均为“专业+院校”模式。志愿填报难度整体较同批的广东、湖南、湖北、江苏和福建要小很多,考生录取难度不大,重点是避免亏分。
河北选考科目的确定初定于2023年4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统一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应参加选考科目的考试,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应在相应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