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基本条件
1、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担任助理讲师职务四年以上,能担任培训教员工作;
2、能胜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和全部教学工作,质量较高,教学效果好;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籍和资料。
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学历必须同申报晋升职务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否则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以取得学历证书为准),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正常申报中级职务,任助理级的总年限最低不得少于4年。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与资历,但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确有真才实学、能力强、业绩贡献突出的专业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破格申报对象必须是本单位3年内考核成绩名列前茅者,且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申报和“学历、任职年限双破格”申报。破格申报者,任职年限的提前一般不能超过1年。
评审破格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项者,可破格晋升讲师职务。
1、学校教育、教学业务骨干、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优秀、或近五年内累计三年优秀(当年必须优秀);
2、获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坛新秀、省春蚕奖、市新苗奖、县以上拔尖人才,地市以上劳模等荣誉称号者;
3、论文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或收入论文集并获奖、或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过两篇以上者,或编写过一门中专以上程度的本专业教材的;
4、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四等奖、市地级三等奖、县(市、区)一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贡献者。或所教班级和指导的团体在省级(含省教委组织)竞赛中获一、二等奖,或辅导的学生累计有二人以上获省一、二等奖;
5、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周年以上或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周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