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各级教育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为:
1.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由于报考条件更加严格,对于考生的学历要求为:
1.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019年起提高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