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干好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是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人防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行为。那么如何干好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呢?现在,小编就整理出管理工程的相关信息。
加强质量监督、加大监管力度
强化质量监督管理,是保障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基本手段,而强化质量监管力度则须依靠相应的法律、法规。现如今的问题在于如何运用法律、法规,如何强化人防工程的重要性,严格把关,进而营造一个良好的监督体系。
规范人防工程质量监管行为
规范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监管行为,第一,认识要深刻。要改变以往的传统,从而更好地保障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要不断的完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第二,要规范质监行为。从质监申报到竣工验收备案都要严格按照要求来做;第三,关于人防设计图纸,我们采取的是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签字责任追究制度,对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防护结构安全及人防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等情况进行技术审查。总之要充分认识人防工程所能带来的巨大作用与意义。
努力抓好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工程项目建设的最后一个阶段就是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能不能顺利地完成这一阶段的工作,直接关乎着建设项目能不能及时投入使用,是不是能够让工程收到良好的经济效益。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要做到以下几点:①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任务,符合设计竣工标准,如文中提到的人防专业性要求方面等;②初步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与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意见与批复等文件档案资料齐全;③认真完成屏蔽、密闭等性能检测与各设备系统试运行测试及消防等检测,检测结构不得出现违背各项规范或标准的情况;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设备安装单位及质量监督机构对各项工作验收完毕之后,都要给出质量检查报告等。
2加强监督人员的考核与管理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加强监督机构和人员的管理,确保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法制观念非常重要。
(1)要结合实施参照公务员管理在招新人员时坚持凡进必考,杜绝进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人员基本素质。
(2)继续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严格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资格认定,加强对监督人员的考核和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
(3)健全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制度,根据不同的等级监督人员待遇实行差别化管理,同时加强对监督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问责力度。切实落实监督责任制,另外重点在规范管理上下工夫。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2008年以后广东省开展监督机构监督范围认定,监督机构和人员基本信息分类整理录入及审核发证工作,目前已完成了省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及监督人员资格证书审核的准备工作。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应对工程质量监督方式改革的新挑战。特别是面对停止征收工程质量监督费后,面对经费紧张给正常工作带来的诸多不便,认真做到队伍稳定,工作不受影响。
3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在美国宪法中有“法律的正当手续”一词,就是指任何法律的实施必须通过法定正当的程序。“法律正当手续”的功能,就在于限制政府官员、行政执法人员在人民权利上的一切越权、侵权、专横、独裁的行为。而执法者的权力、行为有了监督约束,才有真正法治可言。“法律的必要手续”实际上已逐步成为现代法治社会发展中的一种共识。
从法治理论看,法治实际上自始至终是用法律对行政权力的设防和限制,而其中法定的执法程序和规则本质上是对行政执法权的限制和约束。它反映了法治体制、法律正义观基本价值的核心,真正的法治必须以有效程序强制约束权力,确保社会相对平衡意义上公正的实现。在没有程序保障的地方,是不会有真正的公民权利保障的,而法定程序保证了行政执法机构不得使用专横、反复无常和不合理的执法手段来侵犯当事人的权利。在这一角度上,依法行政的含义就是严格遵守法定的执法程序,使整个执法过程置于有效监督和约束下。法律的公正性很大程度取决于执法程序本身,按照公正严格的法定执法程序去执法,就会尊重自然而然产生的执法结果。
解决遵守法定程序问题,必先从思想意识上入手。从目前情况看,相当一部分人防质量监督站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法定程序有片面理解,他们既承认程序对执法工作的重要,却又认为过于繁琐的程序束缚执法手脚,降低了执法的效率和打击的力度,稍有不慎还会“触雷”,在内心深处对程序有抵触,在工作上或规避程序或变更程序内容,甚而对正常执法过程加以权力干预。其实,打击力度与遵守程序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离开法定程序,执法无效,错案发生使执法机构不断要花费人力物力去纠偏改正,行政执法机构和法律的可信度降低,虽忙忙碌碌又何来打击力度?而严格依法行政,虽程序看似繁琐,却是环环相扣,真正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适用恰当。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打击准确,又何惧力度不强?执法人员切莫以为行政相对人没有异议便可以为所欲为,在法律面前其实每个人都在其控制之下,这是法治的核心。执法人员必须充分重视法定程序,熟悉掌握并自觉运用程序来规范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