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规范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村级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是目前农村的热点,事关村干部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威信和形象,是老百姓普遍关心的问题。 那么如何规范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呢?现在,小编就整理出管理工程的相关信息。
(一)尊重农民意愿,依法依规 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办发[2006]32号文件关于“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的要求,代理服务应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力的基础上依法进行,通过签订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协议进行授权,不能强行规定实施。
(二)加强资金和人员保障 在推行代理服务工作时,必须把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纳入乡镇级财政预算,贫困地区的代理服务应纳入财政转移支付范畴,以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对代理服务中心的会计人员和村级报帐员,定期进行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确保乡村两级会计人员的素质适应代理服务工作的需要。
(三)注重细化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将代理记账的结果定期公开,要重视村财务公开的内容,对村财务公开内容进行分类、细化,既要有汇总的资产负债表、收益表,还要有收入、支出的分类明细表,使广大群众真正看得懂,看得明白。
(四)加强乡镇会计电算化建设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业务量。加之乡镇财政所人员不多,如果不加强乡镇会计电算化建设,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利率难以提高,村务公开的时效性也会大大降低。因此,国家和省级财政部门应加大软件开发力度,开发一套统一的村级会计电算化软件,并帮助乡镇财政所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以提高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效率,实现乡村财务信息共享。
2完善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行为
1、完善城乡规划的公布及公众参与制度
公众参与城乡规划需要作为一个决策制度来实行,公众可以参与的内容应该涉及到城乡规划方案的编制以及规划实施的所有阶段。
(1)公众对城市规划的编制过程进行参与。公众在这一阶段的参与主要表现在利用问卷调查以及访谈等方法来征求市民对城市发展和城市未来发展的建议及意见。
(2)公众对规划方案的评议及选择进行参与。公众对规划方案的评议及选择进行参与及确定最终的方案,实际上也是对政府决策的参与。它不仅仅是对城乡规划公正性及科学性进行保证的重要方式,也是公众对城乡建设进行管理的关键因素。
(3)公众对规划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在确定了城市规划方案以后,民众应该自觉的对城市中的所有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并监督城乡规划的管理部门,以确保符合城乡规划的管理制度。
(4)公众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反馈。实施城乡规划是一个长期、容易受外部因素影响且动态的行为,这就需要我们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的进行调整。在调整的过程中需要各方面反馈来的消息。同时,城乡规划的行政主体需要给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提供便利条件。
2、对申请和受理行政许可的具体条件进行公开
(1)对许可的基本制度进行规定。《行政许可法》在第三十、三十二条中对许可事项公示、一次告知、当场受理、书面告知以及推定受理等制度都做了具体的规定,且也明确的规定了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这些条件和制度的主题是公开,这就需要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查行政许可申请、示范文本等过程中充分的听取公众的建议及意见,并公开进行检测及听证等。
(2)对受理的具体条件进行规定。《行政许可法》第四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据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第十六第4款规定:对行政许可的申请条件做出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1]。
3规范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如何管好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简单地说就是十二个字:民主理财,建章建制,依规办事。当前,着重抓好五项工作的落实。
①使用统一票据。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统一到乡镇农经站购领票据,并严格执行票据的购领、使用、缴销制度。各项集体资金收入必须由村财务联络员开具符合规定的票据,严禁白条收据和其他收据收费,严禁不开票收钱。
②严格收入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资金和收入必须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在3日内全额缴存乡镇集体资金专户,并在当月按票款同行的原则,到乡镇农村会计代理中心结算清楚,严禁瞒报、拒报收入、坐收坐支,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和帐外帐。村级平时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这方面是有教训的,今年年初,我市东乡片某村支部书记兼报帐员,将出售林场款,制种保存金等6万多元挪用无法归还,现外出不知去向。
③规范支出凭证。支出单据必须是税务发票或符合要求的合法票据,不得以白条或不规范的凭证入帐,严禁无票据付款。对每张支出单据,都应对其真实性、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单据坚决予以退回,做到“五不放过:“即原始凭证要求不齐全不放过;不是正规发票不放过;单据没有经办人签名和注明用途的不放过;单据未经相关人员审批的不放过;违反有关财务制度开支标准的不放过。
④严格审批制度和审批程序。村财务开支要坚持集体研究,一支笔审批,加强监管,强化责任的原则。具体审批权限:①经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在集体授权的限额开支之内,由村委主任审批;②未经研究决定的开支,视各村实际,原则上300元以内由村委主任审批,300元以上需经支村两委研究后,由村委主任审批。村支部书记原则上不批钱,更不要当报帐员。
⑤村组干部误工补贴标准由各乡镇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决定,但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严格按规定执行。